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关于刘福等 8 人诈骗案集中退赃的公告
刘福等 8 人诈骗案由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侦查终结,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刘福等人涉嫌诈骗罪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诈骗金额为人民币 420000 余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福等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对外宣称治疗阳痿早泄、前列腺炎症等男科疾病,待客户添加广告中载明的微信号后,即由业务员冒充 " 男性健康调理师 ",使用预先制定的话术剧本,为客户分析症状、诊断病症、夸大病情,以一对一定制药物的名义,谎称该定制药物有治疗男科疾病之功效,诱使客户高价购买不具备保健功能的 " 牡蛎复合片 "、" 海参三鞭膏 "、" 鹿血鹿鞭复合片 "、" 正阳丸 "、" 足贴 " 等产品,并利用微信、支付宝等软件收取定金、快递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骗取严某某等 100 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 420000 余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福等人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现判决已生效(判决文书号:(2021)苏 0214 刑初 27 号、(2021)苏 0214 刑初 42 号)。案发后,经公检法积极追赃挽损,共计查扣、追缴人民币 118400 元,追赃比例 27.84%。近日,公检法将对上述钱款按比例进行发还。
现就本案赃款发还事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六个月(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请相关被害人尽快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被骗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微信号至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旺庄派出所进行权利登记。
具体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 110 号旺庄派出所
乘车路线:乘坐 76 路、769 路公交车至至旺庄东路站(汉江路)下步行 200 米左右;乘坐机场 1 号线公交车至旺庄东路站(新区管委会)下步行 50 米左右。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510-82228212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来源 | 新吴警方、无锡高新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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