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1-03
深晚报道 | 深圳一公司老板拖欠员工工资57万余元被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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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3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获悉,日前龙岗某家具公司老板金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据了解,这是龙岗警方今年以来处置的第 7 宗类似案件,此前已有 6 名企业经营者因恶意欠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 4 月,龙岗公安分局爱联派出所接龙岗人力资源局转来案件线索,得知辖区某家具公司因经营不善,于年初停工停产,老板金某失联,拖欠 45 名员工 5 个月工资共计 57 万余元。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龙岗人力资源局曾通过多种方法多次联系金某,但其一直未出现。

接报后,爱联派出所立即启动侦查程序,通过走访调查等途径,掌握了金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并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今年 8 月,金某在山东被警方抓获。归案后,金某狡辩称,其是因为顶不住供应商的谩骂,才更换手机号码和其它通讯方式,自己目前在父母经营的工厂工作。

▲嫌疑人金某接受警方调查

目前,金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警方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无独有偶,另外一宗类似案例发生在龙岗区园山街道。2020 年底,某电子公司停工倒闭,拖欠 43 名工人 4 个月工资共计 24.5 万余元。龙岗人力资源局此后三个多月多次联系公司老板兼法人王某,但是王某藏匿外省,避而不见。龙岗警方联系王某家人多次进行思想工作,最终,王某于 2021 年 4 月到荷坳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临近年底,深圳龙岗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与相关部门配合,重点了解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行业经营情况,及时发现欠薪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龙岗警方已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7 宗,追究 7 名经营者刑事责任

深圳警方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恶意欠薪问题关乎广大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刑法专门设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节严重的不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被判处罚金。

知多 D: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什么?

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全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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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 派出所 人力资源 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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