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然而总有些人只顾眼前利益,以破坏土地资源为代价攫取不义之财。11 月 3 日,新快报记者从深圳市检察机关获悉,该市龙华区不法商人庄某等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并将地块当作倾倒渣土的场地,导致涉案地块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丧失。龙华区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三人赔偿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 366.89 万元及支付鉴定评估费用 22.8 万元。
据介绍,该案系龙华区首宗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目前深圳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中获判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件。
案情显示,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 ALH04-15 号地块,共有面积 70.02 亩,为国有农业用地。2016 年 12 月底,大浪街道将该地块依法发包用于花卉苗圃经营后,经过多次违规转包,庄某违规受让了该块土地。
■涉案地块。
2018 年 7 月 3 日,利欲熏心的庄某与何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庄某提供地块,何某支付 350 万元,可倾倒工地渣土 2 万车,超出部分则以每车 200 元计。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按每车 15 立方米计算,至少可以向该地块倾倒渣土 30 万立方米。
何某眼瞅着 " 发财 " 的机会来了,迅速根据可倾倒渣土的总量制作倒土票 3000 张,卖给做土石方工程的陈某。而陈某则在未对土壤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将倒土票卖给多位周边工地的土方项目经理。
■周边土石项目的泥头车到涉案地块倾倒渣土。
就这样," 倒土票 " 如同接力棒,一棒传着一棒,倾倒渣土的泥头车也一辆接着一辆。经测量,截至案发,涉案地块总共被倾倒渣土覆土面积 26353.63 平方米,覆盖土石方量 26933.93 立方米。而在这些倾倒的渣土中,干物质百分比、铜、铬、镍、锌等重金属含量均大于原土壤含量,极易造成土地重金属污染。
■渣土对农用土地造成破坏。
好在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被及时发现制止,但对地块造成的破坏依然非常严重。根据相关机构对涉案土地涵养水源损失、保育土壤损失、固碳释氧损失、积累营养物质损失、净化大气环境损失、森林防护损失、生物多样性保护损失、森林游憩损失进行的损害分析,涉案地块生态服务功能已基本丧失。
庄某、何某和陈某三人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破坏了林木资源和生态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龙华区检察院在认定庄某等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同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即请求判令庄某等三人赔偿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 366.89 万元及支付鉴定评估费用人民币 22.8 万元,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深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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