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1-06
深晚报道|护航“数字货币” 深圳法律金融人士建言加快高效率高质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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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深圳增长发动机。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保障 " 数字货币 " 行稳致远防范风险?11 月 5 日,来自深圳法律界、金融界专业人士聚集一堂,从立法角度研讨如何在数字货币新领域 " 弥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 "。与会专家建言呼吁: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护航 " 数字货币 " 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

本次研讨会以 " 聚焦社会热点,为我国法治建设献言献策 " 为主题,由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深圳司南法务联合主办,海埠法律研究院承办,海埠法律研究院院长雷新平担任主讲人。他以 " 通过立法保护我国数字货币生态的迫切性 " 为题,提出要完善我国数字货币的生态环境,必须要早立法,重在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这样才有助于化解各类风险。要尽快通过立法来规范约束法定数字货币以外的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甚至利用数字货币赌博、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黑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展各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自今年春节深圳在全国首次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后,苏州、北京等城市先后也推出了抽签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 随后上海、海南、长沙、青岛、大连、西安也进行了试点。

与会专家建议,护航我国数字货币,迫切需要高效率、高质量立法。要完善我国数字货币的生态环境,必须要早立法,重在早规范、早警示、早防范,这样才有助于化解各类风险。同时需要对我国数字货币发行的一些技术细节,如采取动态竞争、多方案的双层运营体系、央行的角色特点、主要技术路线以及与七国集团发行的数字货币的区别、数据隐私保护以及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数字人民币与跨境支付问题相关的法律问题开展调研;需要进一步关注数字人民币发展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立法中既要保护创新,又要优化监管,要确保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建议尽快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问题和内容充分调研,充分研究和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一些规则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待时机成熟时提交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

深圳晚报记者 汪仕林 通讯员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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