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9 日,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深圳将充分利用各类资金政策积极支持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对符合规定的试点项目予以奖励或补贴,鼓励各区(新区)财政对试点项目予以支持。
据介绍,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是指基于现有低碳工作基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集成应用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碳汇等多领域低碳技术成果,开展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实现该区域内碳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并逐步趋近于零的综合性试点项目。
记者了解到,今年 11 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显示," 十四五 " 期间,深圳计划分批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建立实施效果动态跟踪评价机制。到 2025 年,完成首批试点项目建设与验收,总结宣传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与管理体系。同时,持续优化提升建设效果较好的试点项目,推动碳排放总量逐步降低并趋近于零,探索零碳排放区建设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深圳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一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本次征集的试点项目包括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企业六大类型。试点项目需具备较大的减排潜力或较好的低碳基础,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其中,在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方面,申报主体为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方面,申报主体为街道办事处、开发商或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近零碳排放校园试点方面,申报主体为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等。
在近零碳排放建筑试点方面,申报主体为建筑项目开发商、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在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方面,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针对符合规定的试点项目,深圳将予以奖励或补贴。同时,引导各级金融机构为试点项目建设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支持,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试点项目设计、改造和运营。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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