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11-09
在校午休+课后托管 南沙区中小学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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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日前,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挂网《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南沙区中小学将推行课后服务 "5+2" 模式,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 2 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至 18:30 左右,与家长下班时间衔接,解决家长接送难问题。《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方案》提出,校内课后服务应充分体现自愿原则,遵从学生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以及参与对第三方机构的遴选、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等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过程中的监管职能。同时,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普惠非营利的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现象。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分为正常上课日和寒暑假期间。正常上课日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在读学生。寒暑假期间,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对象可覆盖本学区 ( 教育集团 ) 学生。

服务时间方面,南沙区推行课后服务 "5+2" 模式,即学校每周 5 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 2 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至 18:30 左右,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进一步减轻学生家庭作业负担,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学校对有特殊需要在本校确定放学时间以后仍不能接走的学生,应提供延时基本托管服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 , 但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学生人数、用餐条件等实际情况,探索小规模开设晚托班。此外,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具体时间段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方案》还提出,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方案》鼓励和支持学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 ( 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 。

《方案》提出,政府财政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教职工及相关人员给予补助,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补助标准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托管服务相关财政补助办法执行。由学校提供早餐、午餐的,伙食费按实际支出向家长收取;其他校内课后服务产生的成本,包括劳务报酬、场地资源、水电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材料损耗等,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承担。

校内托管服务坚持自愿公益普惠的前提,通过家长承担、社会资助、财政适当补贴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来源,多渠道合理分担成本。其中家长承担的托管服务成本分两大类别,一是基本托管:午休托管成本建议每生每天 5 元,下午托管成本建议每生每天 10 元;二是素质类课程:不得高于南沙区少年宫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坚持自愿原则,必须进行公示。收费项目的收支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南沙还将建立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会同家委会定期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采写:新快报记者朱清海 通讯员谢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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