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有效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化佳
身份证号:522528197905160412
涉案金额:2941833.28 元
家庭住址:贵州省关岭县关索镇滨河路
执行案号:(2021)黔 2729 执恢 100 号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回来款项的百分之五。
悬赏期限:2 年(2021 年 11 月 24 日 0 时起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24 时止)
举报电话:0854-6821256;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长顺县人民法院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来源 长顺县人民法院
编辑 段筠 实习生 肖珍珍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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