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 7 月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高速公路运营中心建立处、所、中心三级审核工作机制,由各收费(隧道)所、清障救援大队负责进行信息采集、初审、上报,科学有序地开展普查工作。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含隧道站、变电站、监控站)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及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发现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点 14 处。
省高速公路运营中心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将 " 质量第一 " 理念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各采集单位紧盯时间节点,配强专业技术力量,安排 126 名技术骨干,在充分利用既有统计基础数据、电子地图数据、历史灾害记录等数据的基础上,结合走访调查、现场量测、无人机拍摄等手段开展普查工作,并积极与属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确保采集数据客观全面、真实准确,风险点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各审核单位共指定 23 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数据审核与技术指导,确保上报的图文数据完整、准确、规范。同时,积极沟通协调,每周调度推进,及时解答一线普查单位反馈的问题,积极分享最新政策性文件、培训视频、技术保证资料等,从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操作要点等方面全面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普查任务按期完成。
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科学摸清了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点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有效建立了风险点台账,为今后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系统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怡璇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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