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 日起,兰州新区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制度,新区参保人员在省内所有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限额等执行兰州新区政策直接结算报销。
新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可关注 " 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链接 " 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 " 异地就医备案 " 模块按提示备案即可,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 " 网上办 "、" 掌上办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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