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5 日 14 时 53 分,一辆自编号为 4453 的 50 路公交车由东向西缓缓进入兰炼医院站点时,驾驶员郭俊看到路旁一辆别克轿车的车头正冒着烟,而车主正手持灭火器扑救。
郭俊见状立刻停车后拿起驾驶室内的灭火器便冲下车,刚跑到小车跟前,只听 " 砰 " 一声,车头蹿出了一股火苗。他立即协助车主灭火,一连用完三罐灭火器后火势终于被扑灭。而此时的他,头发、眼睫毛、衣服上全是灭火器的干粉。得知小车无大碍时,郭俊便安心上车开始了正常的线路运营。
这是发生在兰州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二车队驾驶员郭俊身上的一幕。" 当时由于车上灭火器用完需要补充,驾驶员打来电话要求回场领取灭火器时,我们才知道事情的原有。看到他走进办公室,头发和眼睫毛上的干粉都没来得及清理,作为车队管理人员的我们都被深深感动了。" 车队同事如是说。
" 当时如果没有灭火器根本没办法顺利灭火,只能眼睁睁看着小车自燃。尽用完了车上携带的三罐灭火器,但保住了车主的车也挺好,其实帮助别人本生就能带给自己快乐。" 谈到灭火的情景时,郭俊谈谈地说道。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通讯员 焦玉梅
编辑丨王璇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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