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1-26
深晚报道 | 情系桑榆晚,深圳光明法援为“夕阳红”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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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爱老、敬老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敬老文化,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为 " 夕阳红 " 撑起保护伞,把温暖送到老人们的心坎儿上,推动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 宣 " 字当头,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 遇到电信网络诈骗不要慌张,不要轻信陌生人说的话,首先要紧急停止支付行为,如确实已经转账,要保存好汇款转账凭证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派出所或公安局寻求帮助。"

重阳节时,凤凰街道综治办在塘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讲座,活动吸引了 50 名社区老年人参与。工作人员围绕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如何预防诈骗以及日常生活中财产、养老、消费等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通过丰富详实、生动典型的案例,向老年人普及了诸如财产所有权、赡养权、继承权等公民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遇到侵权问题时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近日,光明街道在碧眼社区篮球场还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 " 法援惠民生 人间重晚情 " 宣传活动。活动邀请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反诈骗专员等普法志愿者。除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常规宣传形式,工作人员与老年人面对面聊天,向老人家普及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家庭赡养与抚养、法律援助申请、防诈骗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引导老年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老人们认真阅读宣传资料,还主动来到咨询台前,询问想了解的法律问题。

" 实 " 字为重,切实帮老年人解决困难

为全力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光明区在法律援助场所设置了老年人法律援助 " 绿色通道 ",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将被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和优先办理。来访的老年人会有专职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他们将得到认真细致、耐心的解答。

老年人法律援助 " 绿色通道 " 还降低老年人 " 法援 " 门槛,对 70 岁以上老人 " 三无 " 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指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老年人事业的律师办理,确保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光明区司法局整合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认真做好老年人维权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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