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及时拿到了救命钱!" 近日,4 名伤残工人代表携带一面写着 " 一身正气定分止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 " 字样的锦旗,来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石井人民法庭,为承办法官李旭春的公正、高效、温情司法 " 点赞 "。小小锦旗,寥寥数语,饱含着群众对法院全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黄某等 83 人是深圳某制造公司的员工,从事普工、电焊工等工作,因长期接触噪声与油漆、天那水等有毒有害物质,导致苯中毒及噪声聋,被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工伤 10 级至 5 级不等的伤残。
在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众员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 3126 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对工人的伤残等级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院依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后因委托鉴定项目超出鉴定机构执业范围先后两次被退回。工人们一时焦急万分,担心案件会因无法出具鉴定报告而被驳回,无法为自己的身体损伤寻求合法赔偿。
为使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其权利,承办法官启动三轮协商调解,从工人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入手,耐心阐明法律关系,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最大限度保障工人们的合法权益。第一轮协商调解中,承办法官先后约谈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厘清争议焦点,随着逐案深入调查,发现双方对部分案件处理方案差异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第二轮协商调解中,承办法官明确在办案件中同意和解的工人,以案件为单位分别和公司协商,最终 76 件案件达成和解意向。但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 10 级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的方案与工人的期待相差甚远,7 名工人不同意调解。
在有了部分成功方案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坚持不懈,再次启动第三轮协商调解。本轮协商调解主要是联系公司,与公司负责人直接对话,经过多方努力,公司最终同意对伤残等级为 10 级的劳动者予以特殊处理。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以笔录的形式对部分赔款项目协商确定。最终,承办法官依法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员工们各项费用 18535141.24 元。公司依据判决及时履行了相应赔偿义务,双方矛盾得到圆满化解,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工人代表赠锦旗表谢意的一幕。
据介绍,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扎实开展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中,坪山法院立忠诚之志、践为民初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鲜红的锦旗与朴实的赞语,是群众对法院办好案、快办案的认可与期许,也是群众对法官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激励与鞭策。" 坪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切实把人民群众的 " 急难愁盼 " 问题解决掉、办理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刘斌 黄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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