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高枧、中坪镇、开阳东、米坪、开阳北 5 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并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悉,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收费期限 30 年,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51 年 12 月 30 日止。
根据批复,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黔府办发〔2007〕37 号 ) 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 ( 黔府函〔2019〕137 号 ) 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收费工作由贵州瓮开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批复要求该公司要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开阳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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