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吃完早餐," 大头虾 " 龙先生就将装有 17 万元现金的提包遗忘在店里,直到民警联系时才发觉钱丢了。日前,在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浪派出所,龙先生从民警手中领回失而复得的 17 万元现金。
11 月 26 日中午,一位热心市民来到龙华公安分局大浪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捡到一袋现金,请民警帮助寻找失主。经了解,报警人姓陈,在大浪经营一家早餐店。当天上午,忙碌了一早上的他坐下来休息时,发现店里多了一个手提袋,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捆捆百元大钞。想到失主丢失这么一大笔钱肯定很着急,陈先生立马提着包,来到派出所报警求助。经民警现场清点,手提袋中共有现金 17 万元。
随后,民警查看视频监控,发现是一名吃早餐的顾客将手提袋遗落在店里。民警询问店主陈先生是否认识该名顾客,陈先生称这名顾客是熟客,但叫不上名字。民警据此判断失主应该住在附近,通过对周边居民区走访调查,很快联系到了失主龙先生。
原来,龙先生前一天因照顾生病的孩子,直到凌晨才休息,第二天早早起床外出办事,匆忙间将装有现金的手提袋遗落在早餐店内。下午 4 时许,龙先生赶到大浪派出所领取自己遗落的现金。" 太感谢大浪派出所和陈先生了,太感谢了!" 他连声道谢,感谢早餐店老板陈先生拾金不昧和民警的帮助。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袁辉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