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2-12
深晚报道 | 共商、共建、共赢!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在深圳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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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2 日,以 "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枢纽城市:目标构建与实现路径 " 为主题的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座谈会在深圳举办,进一步促进深圳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枢纽城市建设,推动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以及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

据悉,本次座谈会获得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指导,由深圳市司法局主办,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支持,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承办,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协办,采取 " 线上视频 + 线下参会 " 的方式举办,来自域内外法院、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代表、专家、学者百余人线下参加,吸引近 31 万人次在线观看。

本次座谈会共设四项议题: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的国内外经验;粤港澳在国际争议解决机制建设方面的协同合作;诉源治理的创新发展;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的经验分享暨《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试行)》发布。

座谈会上,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在金融、科技、建筑等行业推行 " 调解优先 " 计划,营造以非诉方式多元化解决争议的社会氛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深圳上市公司协会、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 21 家机构、企业共同签署 " 调解优先 " 公约,承诺优先以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

此外,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推动建立调解员资质统一认证机制,深圳商事调解协会充分履行商事调解规则制定职能,制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试行)》,于本次座谈会进行发布。

该规则共计 14 条,对调解员申请资格条件、初任调解员培训、培训课程、调解实践、申请材料、申请认可、资格续期、持续专业发展培训、域外商事调解员管理、资格评审、入册管理与除名等事项进行全面规定。规则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实施将推动相关部门认可 " 调解员 " 专门职业,带动更多人才加入商事调解事业,为深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 "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枢纽城市 " 建设贡献力量。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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