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2 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在卡点查辑期间,查获两起酒驾违法。
当天凌晨 12 点 30 分左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六中队指导员罗通带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查缉。10 分钟后,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由北京路往北京东路方向行驶,在行经查缉卡点时被民警拦下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遂要求驾驶人停车靠边接受进一步的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两名驾驶人的检测值分别为 67mg/100ml 和 21mg/100ml,均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原来,两人是在某外卖公司一起上班的同事,当天另一名同事家里办满月酒,二人在吃席过程中因庆祝同事喜事贪杯,一直饮酒到晚上 10 点多,凌晨 12 点左右,二人一起分别驾驶摩托车返回住所,在行经查缉卡点时被正在查酒驾的民警查获。
在民警的现场批评教育下,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愧疚,并庆幸自己驾驶车辆未发生事故,得以保障自身安全,对民警表示万分感谢。
然而,虽然是酒驾,但是两人面临的处罚却不一样。其中,刘某某将受到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份的处罚,而岳某某不仅要受到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准驾车型 D 照同时要被注销。
原来,岳某某 D 照目前仍处于实习期,因驾驶证实习期被记满 12 分,将被注销。
在此,贵阳交警提醒,酒驾是造成人员死伤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摩托车同时属于 " 肉包铁 ",安全系数较差,酒后驾摩托车对自身安全存在极大隐患,请各位驾驶人自觉守法,拒绝酒驾。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陈佳艺
编辑 王欣 实习生 陈庆庆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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