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发布《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优待证即将落地,将会在全国统一制发,凭证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等优待服务。
根据《优待证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优待证分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 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是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相关合作银行共同制作,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性别、执政人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全国统一编号。同时,优待证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提供数据服务使用,这意味着优待证被冒用、替代的可能性将大大减少。
《优待证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表明,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还可享受优待证发放省份提供的优待服务。管理办法还鼓励各地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将本地提供的优待服务面向全国持证人开放,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积极推广优待证在本地区、相关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优待证的使用范围,提高优待证知晓度。
优待证应如何申请?《优待证管理办法》中提到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国家统一制发退役军人优待证,意味着每个人的优待证都是 " 个人专属 ",这是对退役军人的认可与褒奖,是荣誉的象征、社会地位的象征。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涂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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