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劳而获,利用 " 人民警察 " 这个特殊的身份多次招摇撞骗。接到报案后,兰州新区公安局民警经架网布控、蹲点守候,抓获犯罪嫌疑人孟某某。


12 月 3 日,兰州新区公安局西岔派出所接杨某报警称:其经朋友介绍,结识一位自称是某刑警队副队长孟某某,期间多次穿着警服与杨某见面,博取信任后,今年 6 月底至 8 月期间,孟某某以答应帮助其孩子上学、为其妹妹安排工作等为由,先后向杨某收取人民币共计 29500 元。民警立即对该案开展调查,经市公安局合成作战研判支撑,确定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为无业人员,有前科记录,锁定其居住小区。办案民警通过架网布控、蹲点守候,于 12 月 9 日,将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抓获,当场缴获假警服、手铐和仿真枪等物品。经民警深挖细审,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对其冒充民警招摇撞骗,骗取杨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述了其在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市金川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的其他行骗的犯罪案件 7 起,又根据供述在其居住房间内查获涉案现金 2 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民警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切莫轻易相信他人花言巧语,凡是涉及到钱财问题请慎重,如有疑问及时报警核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苏丽娜 文 / 图
编辑丨安周霜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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