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1-12-20
惠水县9名非法捕捞者自购鱼苗投放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 我很后悔,不该因为一时嘴馋,在禁渔期内网鱼,没有下次了 ......" 一名涉案人员诚恳地说。

今年以来,因惠水县 9 名违法人员在禁渔期内实施非法捕捞行为,其中部分人员还采用 " 电鱼 "、" 绝户网 " 等方式捕捞,不仅抓大鱼,小鱼也不放过,使渔业资源遭到破坏,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人员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对生态进行修复。

12 月 20 日,惠水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惠水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水务局的代表于惠水县城区涟江河段内进行增殖放流活动,同非法捕捞的涉案人员一起将购买的 14700 尾鲤鱼、草鱼、鲢鱼等鱼种的鱼苗投放惠水县涟江河中(放流的鱼苗由非法捕捞涉案人员采购提供),通过 " 修复生态 " 的方式,既让行为人接受了教育,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 保护河流生态,实行禁渔制度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如果有人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一旦被查获,等待他的就是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更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入刑。" 在现场,公益诉讼检察官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惩处的同时,利用增殖放流活动在现场对群众进行普法,更好的从根源上维护涟江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社会利益。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通讯员:秦莎莎

编辑 周欢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