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尤力庭)开在无锡市中心的鸿运饭店曾是一代无锡人的记忆,如今虽然饭店不营业了,但拳头产品 " 鸿运大包 " 仍存在于无锡人的生活里。近年," 鸿运大包 " 获得了 " 无锡经典当家点心 "" 江苏当家点心 "" 无锡乡土地标菜 " 等称号。可以说," 鸿运大包 " 是无锡当地特色名点的佼佼者。
可你是否注意过,市面上的这些鸿运大包店店名可不尽相同," 鸿运大包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江南鸿运大包 "" 永丰街鸿运大包 " 各式各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期,无锡市新吴法院就受理了一批有关 " 鸿运大包 " 商标专用权侵权的案件,并做出判决。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 " 鸿运大包 " 商标权所有人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 10000 元。
据悉," 鸿运大包 " 注册商标于 2015 年 4 月核准注册,鸿来运公司是该商标的权利人,以直营方式开展经营,目前无锡共有十余家鸿运大包直营店。
同时,一批曾经的鸿运饭店老员工也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注册了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商标,以加盟方式对外经营,目前已发展加盟店 40 余家。但其部分加盟店的门店装修上,将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商标拆分为 " 三皇街 " 和 " 鸿运大包 " 两部分。其中," 三皇街 " 三字用圆圈圈出,缩小后标在了门头左上角,门头正中位置突出 " 鸿运大包 " 四字,这与鸿来运公司旗下 " 鸿运大包 " 直营店的招牌十分相似。
发现这一情况后,鸿来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这些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门店停止对 " 鸿运大包 " 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并各自赔偿鸿来运公司损失及合理费用 55000 元。
无锡市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门店将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注册商标拆分为 " 三皇街 " 和 " 鸿运大包 " 两个部分,将 " 三皇街 " 缩小后标示于门头左上角,从而门头突出 " 鸿运大包 " 四字,属于对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注册商标的不规范使用。同时其使用行为也与 " 鸿运大包 " 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攀附故意明显,容易导致混淆,侵犯了鸿来运公司 " 鸿运大包 " 注册商标专用权。鉴于被告已自行整改并取得鸿来运公司确认,所以无需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判决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即可。综合考虑本案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商标许可使用费金额、商标的声誉、经营规模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额为 10000 元。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员额法官刘博文告诉记者," 鸿运大包 " 和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均系注册商标,均应当以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标识以及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进行使用。虽然被告作为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的加盟店,但对 " 三皇街鸿运大包 " 商标的不规范使用仍会落入 " 鸿运大包 " 商标保护范围进而构成侵权。同时,认定加盟店构成商标侵权不代表不能使用 " 三皇街鸿运大包 ",而是不能对商标拆分使用。此外,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改变显著特征、组合等其他方式使用商标导致与其他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亦会存在侵权的可能性。
法官提醒,商标并不是一注册就了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亦要避免不规范导致侵权的可能,相互间良性竞争进而将品牌做大做强做响。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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