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3 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凡 12 月 5 日以来陕西省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即日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出行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持 48 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全省各部门和街道要加大主动摸排,加强对陕西省西安市及其他出现阳性病例地区来兰返兰人员的摸排登记,并第一时间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大众应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尽量减少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的地区。如必须前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 " 红码 " 或 " 黄码 ",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大众务必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责任编辑丨安周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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