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泰安 2021-12-24
泰安不动产登记与民政业务联办 优化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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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温馨提示摆放在城区婚姻登记处显著位置,避免市民因离婚析产引起的房屋转移登记麻烦,这是我市不动产登记与民政业务协作配合,帮助解决市民所急所需的真实写照。

" 我当初办离婚时不知道房子过户还需要双方申请,以为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房产归我所有,我自己拿着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呢,现在前夫去了外地定居,办理起来很麻烦。" 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咨询台前,张女士因急需一笔钱,想将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属自己的房产卖掉以解燃眉之急,却被告知需将原配偶名下的不动产转移到她的名下才可以处置,而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

离婚析产引起的房屋转移登记,关系群众的基本民事权利。部分当事人因离婚后原配偶不在本地、无法取得联系或拒绝配合等原因无法完成不动产登记,导致迟迟办不了证,张女士所遇到的问题,正是离婚析产类转移登记中的代表性问题。

针对这类典型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学党史 " 为民办实事 " 主题教育活动,将该内容写进了《泰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和民政业务联办。

经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两部门的协作配合,《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员告知和提醒当事人办理完离婚登记后,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登记咨询窗口前移,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制作《关于办理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温馨提示》,详细写明办理离婚析产转移登记的办理原则、特殊情况处理建议、办理途径等,放在城区婚姻登记处显著位置,供有需要的当事人自愿选择。进一步优化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最大程度帮助市民避免了离婚析产类不动产转移登记中遇到的麻烦,让群众少跑腿、办事更方便,切实提高了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皓若 编辑 乔雨晴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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