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传销 ……12 月 27 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日前举办了 2021 年广州市价监竞争十个案件评选活动。案件涵盖多种类型,涉及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教育医疗、交通出行、餐饮住宿等民生领域。
违规收费?涉嫌传销?罚!
据介绍,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医药服务价格重点治理专项工作时,发现某公立医院涉嫌违规收取 " 引导式教育训练 " 项目费用,遂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期间,违规向患者收取 " 引导式教育训练 " 费用 2060570.34 元,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行为。
依据规定,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2060570.34 元、罚款 2060570.34 元的行政处罚。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因涉嫌传销违法行为等被罚没 865060 元。据悉,某大数据服务(广州)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进行 520 促销活动,商品以原价与现价作对比的方式进行促销,当事人无法提供促销商品的原价销售记录;在公众号上宣称其销售的普通食品和化妆品具有 " 恢复胰岛功能 "、" 通络舒畅,缓解酸痛 " 等功效;当事人的平台采用会员制经营模式,要购买产品满一定金额才能获得分红返利的会员资格,会员之间存在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消费金额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所指的传销行为。
哄抬物价?仿冒混淆?罚!
2020 年,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 2020 年 2 月至 4 月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宣传 " 货源紧张、成本上涨、价格上涨 " 等信息,以加价提取紧缺现机或者增加调试成本费用交付正常机器等理由,推动口罩机销售价格在疫情高峰期的 2020 年 2 月至 3 月期间过高过快上涨,平均销售单价从 26 万元 / 套至 30 万元 / 套上涨至 60 万元 / 套至 80 多万元 / 套不等,达到销售价格高峰,获取违法利益。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警告,罚款 300000 元。
2020 年,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仿冒混淆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悬挂 " 广州市青宫(番禺宫)" 招牌,入店门口拜访 " 广州市青宫(番禺宫)春季寒假招生简章 " 等宣传画板、册子,使人误以为其与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1 年 3 月 26 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实施混淆行为予以罚款 59299.8 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全年累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311 宗,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2284 万元,罚没金额 2439 万元;查处传销、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案件 103 宗,罚没金额 3911 万元。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依泓 通讯员 穗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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