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12-30
2022年甘肃省部分高速公路将实行差异化收费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12 月 30 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 年,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使用 ETC 的新能源牌照车辆优惠最大。

据悉,2018 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差异化收费试点。今年,省交通厅制定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扩大了差异化收费范围,加大了通行费优惠幅度,以合力推广应用 ETC 为抓手,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政策。根据《方案》,2022 年,我省对通行临合、雷西、景中高速以及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共 744 公里的货车实施分路段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且使用 ETC 的新能源牌照汽车实施分车型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优惠幅度在 15% 至 57.5% 之间。

据介绍,分路段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具体为:

途经 G1816 乌玛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121.18 公里)的货车,收费优惠幅度由 25% 提高至 30%,使用 ETC 货车优惠 40%;

途经 G22 青兰高速公路雷家角至西峰段(97.612 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 30% 优惠,使用 ETC 货车优惠 40%;

途经 G1816 乌玛高速公路景泰至中川段(119.721 公里)的货车,给予通行费 30% 优惠,使用 ETC 货车优惠 40%;

G30 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门段(406 公里),按里程 " 递远递减 " 阶梯差异化收费,对途经该路段、且在我省联网收费公路收费站出入的货车,连续行驶里程超过 200 公里的,通行费优惠 30%、使用 ETC 优惠 40%;超过 300 公里的,通行费优惠 35%、使用 ETC 优惠 45%;超过 400 公里的,通行费优惠 40%、使用 ETC 优惠 50%。

分车型 + 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具体为:

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且使用 ETC 的新能源牌照车辆,给予通行费 15% 的优惠,新能源牌照货车同时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即在实施按里程 " 递远递减 " 阶梯差异化收费路段,连续行驶超过 400 公里的货车,在享受 ETC 优惠 50% 的基础上,同时享受 15% 的优惠,优惠额度达到 57.5%。

经测算,实施差异化收费后,全年优惠通行费约 3.72 亿元,可大幅降低货车运输成本;吸引普通公路车辆改行高速公路,与差异化路段并行的普通公路交通压力得到缓解,养护成本降低约 8%,通行费总收入与实施差异化收费前基本持平;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文 / 图

编辑丨包学枫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