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 2022 年
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最新的安排吧 ↓ ↓ ↓
一、期末安排
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我市小学 2022 年 1 月 17 日、18 日期末考试,初中 18 日— 20 日期末考试,高一 10 日— 12 日期末考试,高二、高三 18 日— 20 日期末考试,中小学幼儿园 1 月 21 日举行休业式,1 月 22 日寒假开始, 2 月 10 日为学生统一报到日,2 月 11 日下学期正式上课。
二、江阴市中小学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22 年暑假放假时间为 7 月 1 日,新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为 9 月 1 日。
三、 假期疫情防控要求
江阴市教育局对疫情防控做出明确要求——
各学校要坚持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总策略、" 动态清零 " 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压实责任,落实 " 四早 " 要求,各校(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发挥好前期防疫工作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学校指挥体系科学有力、运转高效,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倡导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合理出行,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师生员工出行;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发热病人、健康码 " 黄码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严格审批制度。
各校要切实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寒假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街道(社区)和学校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各校要按照 " 非必要不举办 "" 谁举办、谁负责 " 的原则,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 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健康码核验、" 一米线 "、口罩佩戴及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提前向江阴市教育局基教科或职社科报备。
返校前,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应急处置演练,查找疫情防控工作短板,补强薄弱环节,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构建起学校疫情防控的督导保障机制。四、寒假投诉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6862105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科:86862109
来源:江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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