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对 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 黔东南州岑巩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杨胜鹏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时任岑巩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胜鹏,多次安排财务人员用公款违规购买香烟、高档茶叶用于接待,共花费 36732 元,并安排财务人员虚列开支予以核销。2021 年 11 月,杨胜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黔东南州凯里市原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兼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管理科副科长董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 年至 2016 年,时任凯里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兼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管理科副科长董文,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 10000 元。2021 年 7 月,董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黔东南州榕江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吴汉辉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 年 12 月,榕江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吴汉辉,以 " 双方合办 " 的方式向单位申报为女儿操办婚嫁酒席 30 桌。次月,吴汉辉在酒楼操办女儿婚嫁酒席 40 桌,超出规定桌数,造成不良影响。2021 年 4 月,吴汉辉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得的礼金予以收缴。
4. 黔东南州黄平县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龙飞公车私用问题。2021 年 3 月,黄平县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龙飞,在单位未派遣车辆的情况下,多次违规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往返于其住地、工作单位之间。2021 年 4 月,龙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来源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周欢 / 编审 段筠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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