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1-07
最新提醒!有这些情形的人员请主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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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疫情大流行依旧处于高峰期,入冬以来,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新年伊始,春节临近,春运大幕也即将拉开,人员跨省流动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上升。为坚决落实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的疫情防控总策略,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1 月 7 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省疾控中心提醒:有下列任一情形人员,尤其是有陕西省、河南省旅居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一、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来上海市宝山区、奉贤区、浦东新区,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来上海市杨浦区,自 2021 年 12 月 25 日以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罗湖区,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自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来河南省,自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自 2021 年 12 月 06 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自 2021 年 12 月 05 日以来陕西省。

二、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三、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四、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省疾控中心提醒大众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都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验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省疾控中心提醒: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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