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一男子去朋友家吃 " 疱汤饭 ",醉酒后依然强行驾车外出,结果被黔南高速交警逮个正着。
1 月 7 日晚,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三大队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23 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驶进兰海高速独山南收费站的执勤岗点时,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于是依法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152mg/100ml,超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民警随后依法将驾驶员带至医院抽血作进一步检验鉴定。
驾驶员岑某某坦承,他外出务工将近一年,刚回家与家人团圆,当晚,受邀在独山县上司镇朋友家里吃 " 疱汤饭 ",朋友久别重逢,期间喝了几杯酒。之后因 " 意犹未尽 ",相约换地方继续喝酒唱歌聊天,便驾车去独山县城,没曾想到半途就被交警查了。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 6 个月以下的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 5 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民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春节临近,走亲访友增多,请广大驾驶员要牢记交通安全。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蒙文海
编辑 段筠 / 编审 邓文盈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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