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档案资源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规定,市档案馆决定对本馆 1992 — 1996 年馆藏 103 个全宗共 45751 件经过鉴定的档案向社会开放。
凡我国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持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市民卡、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等)办理查档手续,可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外国组织和个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编辑 朱冰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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