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日报讯 (记者李德鹏)为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1 月 12 日上午,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召开 2021 年第四季度生态环境治理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我市污染防治阶段性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去年第四季度,汕头市区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优天数 26 天,AQI 达标率为 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2.89,比上年同期下降 0.02,空气质量优于上年同期。各区县降水质量良好,降水 pH 均值均高于酸雨临界值 5.6,均未出现酸雨。
在水环境方面,我市 5 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省下达的考核目标要求。其中,韩江外砂河外砂断面、韩江东溪莲阳河莲阳桥闸断面、韩江北溪东里桥闸断面平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II 类标准;梅溪河升平断面平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III 类标准;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平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IV 类标准。全市 6 个地级及 1 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II 类标准,18 个乡镇级 " 千吨万人 " 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III 类标准以上,达标率 100%。
在海洋环境方面,我市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率为 82.4%,省控点位水质优良率为 86.2%。练江入海口邻近海域(海门湾)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以第二类海水水质为主,88.9% 的监测点位水质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11.1% 的监测点位水质符合第四类标准,水质状况与去年同期持平。
去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8.2 分贝,按照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划分属于较好等级,等效声级平均值比上年下降 1.9 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56.4 分贝,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划分属于一般等级,等效声级平均值比上年下降 1.1 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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