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1-13
1月11日起甘肃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功能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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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3 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2 年 1 月 11 日起,甘肃省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可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据悉,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 多证合一 " 办理流程,以及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本案的申请流程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进行了解。

为贯彻落实 2021 年 4 月 29 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的规定,同时优化办理途径,进一步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基于此,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 " 多证合一 " 范围,并实施备案编号管理。

据了解,目前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应当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终止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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