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成志昀 缪梦蕾)2015 年初,被告人朱某某前往澳大利亚留学,2017 年底,其在留学期间被他人以换外汇为名骗取了人民币 3 万元。对方伪造了一张转款记录的截图,但朱某某一直没收到钱,后来对方还删除了好友,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朱某某后来明白这是个诈骗手段,非但没有引以为戒,竟产生了以同样手段实施诈骗的想法。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一开始,朱某某使用自己微信号加了很多留学生微信群,在群里发布换外汇的广告,汇率要比市面上低不少。不少人看到低汇率广告后主动来加微信,双方讲好汇率以及换币金额后,朱某某再通过伪造的转账截图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从而实施诈骗。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间,被告人朱某某使用多个微信号、QQ 号,在微信群及 QQ 群发布虚假的澳元、美元等外币兑换人民币信息,采用谎称已转账并制作、发送虚假的转账截图的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共计骗得 19 名被害人人民币 60 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公民财物,且属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能够退赔被害人损失,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醒,现在网络发达,犯罪分子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该案被告人朱某某因自己在外留学期间被骗,从而走入旁门左道,将目光投向其他留学生,多次实施诈骗,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法官表示,网络上虚假信息众多,兑换外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去银行咨询办理,切莫图方便、贪便宜轻信他人,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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