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18 岁男子潘某与 47 岁女子黄某 " 交易完成后 ",黄某称肚子饿出去吃点东西后一夜未归。潘某要求黄某退款 50 元,但黄某不肯。潘某遂报警,二人双双被拘。
据报道,日前在柳州北部经济重镇雒容镇,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嫖娼事情。当地一名 18 岁的小伙子潘某通过网络约了一位 47 岁的女子黄某包夜,由于之前有过交易,小伙通过微信先行支付了 600 元的嫖资,二人商量好在某酒店见面。
图源:豫南小飞侠
小伙潘某先到某宾馆开房间,没过多久女子黄某便到达了指定的房间,二人完成交易。女子表示自己有点饿了,想出去吃点宵夜。潘某见夜色已深,便同意了,完全未注意黄某收拾好了自己的全部衣物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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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迷瞪了一觉,睡醒后发觉黄某仍未归来,感觉自己被骗了,明明说好的包夜,竟然中途离开,非常不满,于是便联系了黄某:" 本来谈好的包夜,你就这么走了,也不一下,我这么亏,你有点职业道德好吧,我也不坑你,你退给我 50 块钱,这事就算了。"
黄某吐槽回应说:" 我都你妈的年纪了,你折腾我那么久,还好意思让我退钱,你也太没良心了吧!现在宾馆你也退房了,让我去哪里找你,完全就是折磨我,我就不退钱,你爱咋的咋地。"
潘某一听黄某这么回答,简直是火冒三丈,潘某直接威胁道:" 不退钱你可想好了,大不了一起挨惩罚,反正我有足够的证据,你又不按照行业的规定。别让我再碰到你,就算是罚款几千块钱拘留十天我也无所谓了,你这段时间怎么挣钱呢?"
黄某心一横,表示要退钱绝无可能,感觉自己被一个小孩玩弄于股掌之间,心生不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于是这名小伙子竟然真的报警了,想让警察叔叔来进行公断,看看到底是谁对说错,完全将法律抛在了脑后。
在接到相关报警电话后,派出所民警也是果断出击,迅速取证,通过宾馆监控以及床单污渍,通过鉴定,而且确实进行了性交易,于是两人因为涉嫌卖淫嫖娼被警方处以 10 天的行政拘留,这下潘某与黄某双双后悔,表示自己不应该这样做,但是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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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萧山检察 陕西法制网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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