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2 日,记者从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深圳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将于 2022 年 2 月 1 日正式发布。该管理办法规定,全市残疾人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定点资格满 3 年的需重新申请认定,同时还需签订定点服务协议。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一般包括康复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或普通教育机构,如学校、幼儿园等 ; 儿童福利机构 ; 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据市残联统计,目前我市有 172 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康复训练、早期干预及支持性服务。
《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了定点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申请及认定流程以及服务规范,无论是原有定点机构,还是正在申请中的机构都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办法》中表明,市残联与认定的定点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定点服务协议期不超过 3 年,协议有效期期满前2个月内,相关机构可向市残联申请重新认定。相关机构获得定点资格满 3 年的,应当重新申请定点机构认定。市残联将定点机构名单报省残联备案,并及时更新定点机构名单,每季度在深圳残疾人网向社会公布。全市已有的 172 家定点机构中如资格已经满 3 年的也需重新认定。
《办法》中对定点机构基本条件进行明确,定点机构需经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登记,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愿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具备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能力,同时自开办之日起,连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不少于 6 个月。
《办法》还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市残联需负责实施对定点机构的定点服务管理,各区(含新区,下同)残联负责本辖区内定点机构康复服务的监管,并及时向市残联报告相关情况。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对定点机构承担行业管理职责,并协助残联组织做好定点机构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具体细则。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涂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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