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竟然在庄严的法庭上坐姿不端还录音录像。面对法官的警告,他还大声喧闹、拍桌子打板凳。1 月 21 日,这名案件当事人被处以 2000 元罚款。
1 月 20 日,仁怀法院受理的原告周某与被告刘某等人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原告及部分被告到庭参加了诉讼。
然而,在庭审中,周某却因刘某等人表述想提出反诉而心生不满和情绪激动,公然藐视法庭权威、无视法庭纪律,肆意翘腿、拍桌子,并擅自拍照、大声喧哗、随意走动。面对法官的询问更是答非所问,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
面对周某的行为,法官予以制止,但是周某仍然继续喧哗,致使庭审无法进行,司法警察将其强制带离法庭。
经过严肃批评教育,周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鉴于周某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法院给予充分的人性化考虑,在周某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周某的行为作出罚款 2000 元的处罚。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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