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市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7 号通告》精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
(一)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暂停外来人员入院的一切服务行为或活动。
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
(二)加强机构内部管控
养老机构应开展院内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探视人员的旅居史、接触史或轨迹交集的排查工作。
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尽快完成一轮工作人员及住养老人的全面核酸检测。
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要加强对住养老年人以及工作人员的心理调节和正面引导。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疫情防控
社区居家养老服设施暂停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
暂停非急需非必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对因疫情影响,小区封闭、在家隔离的独居老人、纯老家庭,尤其是特困老年人,民政部门要积极了解需求,提供必要帮扶。
三、强化属地管理和联防联控
各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各市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强化属地责任、强化社区管控、强化社会动员。
各市区要深入一线,四不两直,督查养老服务领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令整改。
来源:苏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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