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2-02-28
深晚报道|丈夫丧偶式育儿妻子欲离婚,福田法院开展首例离婚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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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对夫妻结婚十多年来育有两个孩子,因丈夫一直是丧偶式育儿,以致妻子失望伤心提起离婚诉讼。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首次运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该起离婚案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问题的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2009 年,张女士对林先生一见倾心,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并于一年后甜蜜领证。2010 年 12 月,张女士生育一子小晨。因两人婚前缺乏详细了解,婚后矛盾不断,并且林先生鲜有参与孩子的成长。

2018 年 3 月,第二个孩子小铭出生了,张女士以为小铭的到来会让林先生变得顾家,但没想到林先生依然在家庭教育中缺位。张女士认为,林先生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令她失望伤心,遂向福田法院起诉离婚。

2022 年 2 月 21 日下午 5 时,原告张女士诉被告林先生离婚纠纷案,经过民事审判一庭法官黄永周的暖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就离婚、抚养权纠纷等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自愿离婚,婚内生育的大儿子小晨由父亲林先生直接抚养,小儿子小铭由母亲张女士直接抚养。

本次调解结束后,黄永周法官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张女士和林先生就离婚后如何关心、爱护两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秉着 "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 的指导思路,黄永周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告知他们离婚后应当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小孩的健康成长原则进行抚养教育,密切关注两婚生子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张女士和林先生作为两婚生子的父母,应给予孩子充分的陪伴教育。

据介绍,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将家庭教育从传统 " 家事 " 上升为 " 国事 ",开启父母 " 依法带娃 " 的新时代。

经过黄永周法官的耐心指导,张女士明确表示自己对两个孩子的关爱不会因为离婚而减少。" 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要为孩子创造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要让孩子知道我和他们爸爸虽然分开了,但是不影响父母和他们共同成长,也不会影响孩子之间的感情。" 张女士感慨道。

林先生听了黄永周法官的指导和张女士的感慨后表示赞同," 以后会多多陪伴两个孩子,保证不缺席孩子们的每一个成长瞬间,努力创造更多机会让两个孩子在一起玩耍、相互陪伴,和孩子妈妈一起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共同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林先生说。

接下来,福田法院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张婷将继续跟进后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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