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获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夯实法治汕头建设基础,推动 " 十四五 " 时期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 " 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 2021 年至 2025 年我市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有关决议部署,要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 "12 · 4" 国家宪法日和 " 宪法宣传周 " 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 " 十四五 " 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对本地立法的宣传解读,围绕深度参与 " 一带一路 "" 海上丝绸之路 " 建设、做好新时代 " 侨 " 的文章、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推动汕潮揭都市圈协同发展,以及 " 工业立市、产业强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带头开展民法典普法,组建专业化队伍多形式开展宣讲普及,收集、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民法典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组织开展 " 美好生活 · 民法典相伴 " 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公益行动,加强媒体宣传、网络宣传,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要进一步落实 " 谁执法谁普法 " 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市、县两级国家机关 " 谁执法谁普法 " 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争取实现对重点执法单位评议的全覆盖。加强部门之间联动交流,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法律法规宣传,牵头部门要发挥抓总作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形成普法合力。落实 " 谁管理谁普法 "" 谁服务谁普法 ",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要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级同创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工作。要着力宣传基本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推进与 " 侨 " 文化、" 潮 " 文化的融合发展。把法治文化阵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深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大力结合潮汕本地文化,尤其是非遗传统文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来源:汕头日报(记者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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