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第 3 号通告
近日,我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根据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为及时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现将我市 " 苏康码 " 赋 " 黄码 " 和转码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赋 " 黄码 " 对象
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人员。
二、" 黄码 " 转 " 绿码 " 方式
1. 赋 " 黄码 " 人员,应居家健康监测 7 天,并到指定机构进行 3 次核酸检测(第 1、3、7 天,每次间隔 24 小时),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统一转为 " 绿码 "。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 " 黄码 " 人员,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镇)登记,并提出申请,由属地县(区)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并负责转 " 绿码 " 事宜。
2. 如市民发现 " 黄码 " 赋码不准确,可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由社区(村)汇总至所在街道(乡镇)后提供给属地县(区)疾控中心进行审核,并负责转 " 绿码 " 事宜。
三、其它注意事项
" 黄码 " 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登记,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到指定 " 黄码 " 专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 1 米安全距离。请市民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第一时间报告。
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6 日
附件:连云港市 " 黄码 " 人员专用核酸采样点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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