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不断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升级与拆解业务水平,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 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 2020 年第 2 号),起草了《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gzsswtyxc@163.com;
二、联系电话:0851-88555488;
三、信函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 48 号世贸广场 B 区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封上注明 "《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
附件 1: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 2: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指南(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商务厅
2022 年 3 月 8 日
来源 贵州省商务厅网站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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