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购各种零食非常方便,再遇到团购可以薅羊毛,那更是好上加好。然而并非每次购物都能有美好的体验,蔡女士从网上团购来的核桃,就让她倒了胃口。
2021 年 2 月,蔡女士在某团购 APP 上购买了 1 斤核桃,花费 6.99 元。次日从自提点取货回家,打开后却发现多个核桃果仁发黑、味道发苦,有的内部已经霉变长毛,甚至还有蛆虫蠕动。
" 已经在桌上爬了,你们怎么处理?" 蔡女士立即向客服反映了这一情况,客服对核桃霉变生虫的事实予以认同并退还了货款,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共识,平台按规定向她披露了商户信息。蔡女士与商户经营者周先生协商未果,随后便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1000 元。
周先生书面答辩称,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真实存在,但原告递交的各项证据不能证实霉变长毛生虫的核桃为自己出售,并且原告购买的核桃单价仅为 6.99 元,要求赔偿 1000 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从被告经营的店铺购买了涉案霉变生虫的核桃,有原告的购买记录、核桃照片、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的情况等证据,且被告亦认可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现否认核桃是自己出售,显然与之前的说法不符。
法院依法认定原告的主张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法官提醒,在网购食品时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一定要留意商家的品质与信誉。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第一时间收集保存证据,主动协商解决,或者向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协会投诉相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会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护好大家 " 舌尖上的安全 "。
爱吃零食的胖友们,在网上选购一定要谨慎了!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也要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浦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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