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3-09
兰州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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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记者从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我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全面开始,第一批申领时间至 2022 年底。

据了解,申请人范围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优待证分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同时满足以上两种优待证申请条件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领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申请人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发放优待证。非兰州市户籍对象在兰州市申请发放优待证的,应在常住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 年以上或有常住地房产证明;如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向户籍地申请发放优待证。

另了解,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申请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在线提交申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谯喜龙

见习编辑丨宗成贤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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