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2-03-12
深晚报道 | 家长请注意!盐田发布2023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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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广大家长提前做好适龄学子 2023 年秋季入学的申请资料准备工作,3 月 11 日,盐田区教育局发布 2023 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学位申请资料准备工作温馨提示。其中指出,2023 年秋季学期,盐田区将有山海小学(暂用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开办,学区划分等政策可能重新调整,详情可关注盐田区教育局相关通告。

注意查验住房证明材料期限

在住房证明材料方面,持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 50% 以上(不含 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如果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则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购房时间须在 2023 年 4 月 1 日前。

持非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 I 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深圳户籍申请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 2020 年 2 月 28 日之前;I 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 3 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新生录取前将核查学位住房的实际居住情况

据了解,盐田区自 2020 年秋季全面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 25 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盐田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盐田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盐田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深圳晚报记者 谢启宗 实习生 蔡英瑞 通讯员 刘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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