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4 日,石市召开了 " 纪念 3 ·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就石市纪念 "3 ·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活动情况和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将今年 3 月份确定为 " 消费维权宣传月 "。
"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 总量达 1467 家
2021 年,市场监管局围绕放心消费创建 "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 总量达 1467 家,成功创建 18 家省级 "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41 家市级 " 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 "、130 家省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商务局打造形成的商旅文体深度融合的 "1+4+N" 夜经济发展格局 , 推进夜经济,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启动至 10 月底结束,143 家夜经济延时服务企业,夜间实现销售额 58.36 亿元,占到全天营业额的 32.19%。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查处违法案件 900 多起,严厉打击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12315 热线受理投诉案件办结率达到 98.99%、举报案件办结率达到 99.2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6000 余万元。
2021 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假劣类案件 553 起,采取强制措施 482 人,移送起诉 440 人,涉案金额约 1.45 亿元。侦办大要案 24 起,1 起案件获得公安部领导肯定批示,2 起案件获得公安部通报表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1 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 16708 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 5029 家次,取缔非法经营单位 4 家,行政处罚案件 87 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3 起;处理涉旅质保金投诉案件 21 起。全年受理旅游类投诉 360 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 29 万元。
2021 年,财政局安排消费维权专项资金,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比较试验、不断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
将确保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持续全省第一位置
2022 年,石市将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重点在以 " 八个持续 " 精准施策,为营造安全放心绿色消费环境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
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不断扩大消费知识宣传面。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各部门所属监管行业、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进市场、进学校、进基层、进社区宣传活动;持续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商品和服务,有针对性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警示,传递正确的品牌消费信息。持续督促企业自律经营,强化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持续推进石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石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持续全省第一位置。持续深化部门协同监管。持续运用调解、约谈、点评、评议、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加大对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曝光,努力实现侵权行为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在去年创建 30 家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再创建 40 家。持续建立健全消费者高效便捷快速的投诉调解处理机制,在全社会构筑起 " 天天 3 · 15" 浓厚氛围。
石市将实现 1000 家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
2022 年,石市将建设 3000 家标准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将持续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按照《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要求,通过向乡村、向品牌、向街区延伸,不断扩大承诺企业覆盖面,实现 1000 家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将结合各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规范高标准消费维权工作站 157 个,推动大型商场、旅游景区、社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330 个,发展消费维权直通车企业和 ODR 企业 100 家,进一步筑牢消费维权网络。积极探索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比较实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做好家用汽车 " 三包 " 监管、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围绕供水、供暖、供电等民生领域,严厉打击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坚持 " 查处与规范并重 " 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文 / 燕赵晚报融媒体首席记者 李惺 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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