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2-03-15
深晚报道 | 注意啦!3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3月31日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3 月 15 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为全力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由 3 月 15 日延长至 3 月 31 日。

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完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后再行开具。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 2022 年 3 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办税桌面 " — " 我要办税 " — " 税务行政许可 " —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相关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 增值税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