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纪委区监委现将 2 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 酒驾醉驾 " 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碧江区轻纺中心工作人员郑德昌醉酒驾驶问题。2019 年 6 月 30 日,郑德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抽取血样检测,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310.23mg/100ml。同年 8 月 29 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以郑德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年 10 月,被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 碧江区云场坪镇云场坪社区党员杨建醉酒驾驶问题。2020 年 10 月 7 日,杨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212mg/100ml,后经抽取血样检测,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176.89mg/100ml。同年 12 月 4 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以杨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 年 5 月,被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 碧江廉政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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