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3-16
盐城通告: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试行“场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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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试行 " 场所码 " 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便市民日常通行,决定在重点场所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试行 " 场所码 " 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在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区域试行 " 场所码 ",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举措。群众主动 " 扫码打卡 " 进行通行状态查验,方便快速进入各类场所。

二、" 场所码 " 目前在学校、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宗教场所、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商超、影剧院、酒吧餐饮、宾馆旅店、健身休闲、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含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密室脱逃等)、服务场所(含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医疗机构、培训机构、快递末端网点、高铁站、汽车站、机场、厂企、公交车、出租车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和重点单位试行,场所单位通过 " 我的盐城 "APP 实名认证后,在首页选择 " 场所码 " 应用,进入注册模块,填写场所相关信息,提交生成 " 场所码 ",下载张贴,供进入人员扫码。

三、个人用户通过 " 我的盐城 "APP 实名认证后,打开 " 场所码 " 应用的扫码模块,进入扫码界面,对 " 场所码 " 进行扫描,生成通行状态。部分老人、儿童等无法 " 扫码打卡 " 人员或未携带手机人员,由同行人员通过 " 添加随行人员 " 或由工作人员通过 " 无手机入场 " 模块进行登记。

四、" 场所码 " 自动生成人员通行状态信息,场所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通行状态信息进行规范管理。

五、对不落实 " 场所码 " 申领、张贴、扫码等要求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各地及相关部门应对上述场所单位主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

六、" 场所码 " 涉及的所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任何用途。

上述防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发展和综合评估后进行动态调整。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综合协调组

2022 年 3 月 16 日

来源:盐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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