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公布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 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雷山县城市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 ( 见附件 ) , 严管路段禁止停车。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临时停放,停放时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具。
三、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需要作业的,经我队报备并批准后,可以临时停放作业。
四、我大队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另行通告。
五、本通告自 2022 年 3 月 20 日 0 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 雷山县城市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
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 年 3 月 16 日
来源: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 周欢 / 统筹 吴如雄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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