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5 日,交警赵兴国捡拾到一副摩托车车牌,经多方联系,交警将车牌交还至车主手中,车主表达了感谢。
3 月 15 日上午,交警泰山景区大队大津口中队执勤人员在 052 县道大津口路段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副车牌。赵兴国介绍说:" 当时发现的是一副摩托车车牌,车牌很新,我们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失主,后来通过警用平台搜索到了车主信息。"
通过电话联系,交警才得知车辆发生了转让,于是立刻联系了新车主。随后,新车主驾驶摩托车赶到交警岗亭,将丢失的车牌领回。赵兴国介绍说:" 失主驾驶的是一辆大排量摩托车,作为一名摩托车发烧友,他经常驾驶摩托车出行。由于没有安装牢固,车牌发生了脱落。失主到达以后,我们核实了车辆大架号等关联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交警提醒,牌照丢失会给车主带来许多不便,车辆上牌时一定要将车牌安装牢固。夏季雨水较多,通过积水路段时,一定要缓慢通行,减少流水给车牌带来的冲击力。如果车牌丢失无法找回,请车主尽快携带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到车管所申请补领号牌。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编辑 张帅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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