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3 月 18 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全市价格案件查办情况,将第二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城关区拱星墩后街杨红军蔬菜店;城关区段家滩天鲜蔬菜批发零售部;城关区段家滩孙得军蔬菜店;城关区雁滩王秋粉蔬菜店;城关区雁滩孙玉东大肉经营部;七里河区银滩花园 B 区大门三号商铺朝亮蔬菜水果批发店;城关区滩尖子喜来客超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恒大帝景 3 栋 106 号兰州乐活绿动超市;七里河区火星街路 1309 号汇洋优鲜店;七里河区豪布斯卡一栋一楼少年农夫超市店。
上述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编辑丨安若璇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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